當房地產季節性人盡皆知,就是重新思考的開始

數年前我貼了一張圖表,那是灣區過去10年房價圖。

圖中,我把房價趨勢線當中的幾個點用紅筆圈出來,打算告訴讀者,在房價一路上升的過程中,總是有些相對低點。

數年後,我感受到市場上人人都知道房地產有著季節性,而這又演變成口耳相傳的「暑假或年底買房」法則。

我不確定這個「法則」的出處,只想告訴大家,它有些危險(危及你的錢包)— 原因在於所謂「相對低點」,人們興沖沖地注意到「低點」,認為自己拿到了投資房地產的聖杯。

然而,關鍵卻是另外兩個字:「相對」。

請容我說說為什麼。

回顧當年圖表

首先使用與當年相同的做法製作圖表,附圖是從2014年開始的房價中位數統計圖*,在圖中你可以看到我圈出的幾個「相對低點」,它們各是:

2015年1月

2016年1月

2017年1月

2017年9月

2018年12月

2019年8月到2020年1月

2020年12月到2021年1月

2021年9月到2022年1月

2023年1月

從上面的數據,你大概不難發現,「低點都集中在1月或者8、9月**」。

這就是人們興奮的原因,看起來,這不就是水晶球嗎?

以上,就是錯誤決定的起點。

為什麼?

使用過去情境測試

試想,你在什麼情境下,會想要使用這個法則呢?應該是打算買房的時候。

那麼,我們就回到過去,測試幾個情境。

情境一:

時間來到2017年2月,你剛剛錯過了2017年1月這個入場時機,於是心想:「那我就等到暑假,或者2018年1月再買房」,而你也真的這麼做了。

2017年暑假的房價是什麼樣的價格區間呢?大概跟2017年4月和6月的價格處在同一區間,但是比2017年2月和3月都要貴上一截,然後,比2017年5月要便宜一點。

所以,你等了半年買房,結果好像沒有比較好。

2018年1月的房價又是什麼樣的價格區間?它比2017年1到10月都貴。

所以在此例中,你等了一年,然後買了一個貴了十幾萬的房屋。

情境二:

2014年3到4月,你錯過了當年1月的入場時機,於是打算跳過5、6月,等到暑假再買房 — 這看起來是一個好的決定,畢竟2014年暑假的房價比幾個月前便宜了三到六萬。

可是你知道嗎?如果你等到2015年1月再購入房屋,那麼又省了三到四萬。

「好,我知道了,要等到隔年1月再買。」

…請回頭參考情境一。

情境三:

你身處2021年2月、3月、4月,還有5月,你覺得不妨等等,等到今年暑假再買房。

2021年暑假房價是什麼樣的價格區間呢。大概跟當年4、5月同處一個區間,比3月稍貴,比2月貴了15萬。

以上幾個簡單的試想,這個「法則」就已經讓我們無所適從。

投資原則和「法則」衝突

以統計的角度來說,以上是過去10年的資料,採樣數量明顯不足。

然而在此情況下,我們還是可以找到至少三個無法全然信任這個「法則」的情境,

這樣,它還算是個法則嗎?

再來,會在意進場時機的人,應該了解房地產的一個特性:房價可能會漲,也可能會跌

(這可能不是廢話,過去曾有人在買房時,因為沒有被告知這個特性而提起訴訟)。

換言之,房地產市場在這些人的視角之下,有投資的特性。既然是投資,所有你曾經學到的投資金科玉律,應該都適用房地產市場。

比方說,使用單一指標預測未來的侷限性,以及後照鏡效應(rear-view mirror effect)。

還有我認為最重要的賽局理論(博弈理論):如果市場上所有人都相信房地產市場有季節性,那麼就不會有房地產季節性。

(我想到最簡單的解釋是剪刀石頭布:如果你認為所有人都要出剪刀,那麼你當然出石頭;可問題是,如果其他每一個人也認為所有人都要出剪刀呢?這時候,你該出什麼?)

以上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道理,而是每一個投資市場的基礎。

還有我認為最該記住的一點 — 在我們所處之地,你的對手是所有的矽谷聰明腦袋,為什麼你會認為用簡單的規律就可以預測房地產市場?

要 Time The Market 不是不行,但請確定自己有足夠實力

那是不是說:「買房不要等?」

也不是。

事實上,我所有客戶都知道,有些時候我會勸客戶不要買房 — 但這從來不是由簡單幾個規則或指標判定的,而是好多事情的綜合判斷。

更多的時候,我只能解釋我怎麼看待目前的市場以後,雙手一攤說我也不知道將來會怎麼樣。

同時,我也對當年我貼那張圖,卻沒有詳盡說明感到抱歉,希望不要真的有人拿簡單規律來Time The Market。

「…你搞得我好亂,所以我該怎麼辦?」

我想跟你說三件事。

1. 不要相信單一指標,如果有任何指標可以預測房價,那它至少有兩個特點

  • 它是複合式的

  • 並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它

2. 風向改變的時候Realtor應該會知道,但是大部分時候,他並不知道將來的風會往哪裡吹。

3. 以上,只考慮房地產市場的投資性質,我們都還沒考慮房地產的民生用途:房子是每天使用的東西,如果你還記得的話。

*Single Family House 從2014年至今的房價中位數,Santa Clara 和 San Mateo County 合併統計,資料來源MLSListings。

**文中所有月份都要往前推一個月,因為2月的成交金額來自於1月的出價。

作者:林久禾,舊金山灣區矽谷/硅谷全職專業房地產經紀人。

我是林久禾,台灣大學畢業後赴美取得工程碩士學位。而後調查舊金山灣區(San Francisco Bay Area,俗稱矽谷/硅谷)房地產市場、研習買賣房和看房知識、請益上百位地產前輩,最後因緣際會,受教於一位有五十年買賣房經驗的房地產仲裁官,並成為房地產經紀人(或說房仲,英文稱 Realtor 或是 Agent)。

這些年我探訪過數千間房屋,閱讀數百份報告,並且在業界建立合作聲望,幫助客戶避開有問題的房屋、議價買下好房屋:

1.  260萬以上價值的房屋,250萬買到
2.  屋主跳過出價比我們高的5名競爭對手,放棄第二輪炒高價錢的權利,一對一指名與我們合作,210萬買到5名買家競逐的房屋
3. 屋主跳過145萬的第一名出價,讓我們140萬買到房屋
4. 屋主跳過125萬和120萬的出價競爭者,在我們表明只能出到117萬後,送我們1萬成家基金,讓我們116萬買到房屋
5. 標價200萬的房屋,最後170萬買到;標價160萬的房屋,最後155萬買到
6. 加價階段,建議無須加價即可買到房屋,讓 A買家 165萬買到 3 個月後市值180萬的房屋,B買家 180萬買到 3 個月後市值225萬的房屋

(以上皆為美金,其他還有數十間殺價數千至數萬元不等的交易。)

賣房也不負所托:

1. 市場下跌期間,在不熟悉的區域(Oakland)賣房。此棟2房2衛、位於高速公路旁的房屋,成交價比月餘前該地區幾間3房2衛、遠離高速公路的房屋價格還高。

2. 客戶舉家搬離美國,全權授予設計、監工、裝修、清理、房屋檢查、物流、擺設、談判議價責任,最後房屋成交價比該地區前後三個月相似物件都高。

3. 一棟3房2衛,1200多平方呎的房屋,成交價超出客戶預期,逼近該區域4房2衛或是1500平方呎以上的房屋,並打破該區域史上最高的Price Per Square Foot 紀錄。

寫於此處的文章,是當年對老師的承諾。若有任何需要或疑問,請 留訊息給我 或是 填寫諮詢單,也可以閱讀 客戶留下的感言,幫助你做決定。

林久禾 DRE#02007082
Keller Williams Thrive DRE# 02177478